交通事故中,各方应如何承担责任

通常情况下,如果对交通责任划分不服,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可以在责任认定书出具三日内提起复核申请,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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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中,各方应如何承担责任的问题,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交通事故中,各方应如何承担责任
在涉及轮流行驶或交替通行的事故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会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于车祸发生的影响及过失的严重性,对他们的责任进行分析判断,从而适用相应的法律责任划分原则。
如果有一方当事人对车祸产生了明显的过错行为,则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如下: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之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对其负责责任进行裁定。
具体来说:1、如果是因为一方的过失而导致的交通事故发生,该方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如果是双方甚至多方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本规定还进一步阐述了根据他们各自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分别判定主要责任、平等责任和次要责任的归属;
3、若各方都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行为直接导生了这次道路交通事故,根据相关规定,这类事件被认定为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可予免责。
另外,如果一方在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另一方也可以得到免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