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宣告无效所需的时间周期

关于商标宣告无效所需的时间周期的问题,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商标宣告无效所需的时间周期
在处理商标无效宣告申请的整个过程中,通常需要耗费大致一年半到两年度的时间。
商标局在做出有关宣告注册商标为无效的重大决策时,需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权益方。
若相关利益方对于商标局的该项重大决策持有异议,则可自收到通知之日算起的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复审申请。
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基于收到该复审申请之日起9个月的时间期限内进行审议和决策,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权益方。
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延长处理时间的,需经过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后方可延长三个月。
若相关权益方对此作出的决定仍感不满,有权在接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此,我们依据《商标法》第五章关于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的相关条款特别指出,其中第四十四条已明确规定:凡是已获得注册的商标,如违反了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者是通过欺诈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注册商标,则由商标局正式宣布该注册商标为无效;
此外,任何其他单位、机构或个人均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要求,请求其宣布该注册商标无效。